五年制护理专业(专科)
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13年06月28日 阅读次数:22380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的,德、智、体等全面发展的,基础理论扎实、临床技能强,具有良好职业素质与人文素质的,下的去、用得上、留得住、立足基层的应用型护理高级专业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热爱医学科学事业,有为发展乡村医学事业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献身精神;有严谨的工作作风;遵纪守法,勤奋求实;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、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
(二)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及人类疾病病因、病理分类、诊断鉴别、治疗。具有一定护理知识和技能、预防医学知识和社区保健知识。
(三)具备从事本专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素质;具有独立获取知识、提出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。
(四)具备大学专科生应有的文化修养;熟悉一门外语并达到合格标准;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能应用。
(五)掌握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,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;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。做到身心健康,体魄健全,能适应各种环境的需要。
三、主干课程
医学生物学、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、生理学、生物化学、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、病理学、护理药理学、健康评估、护理学基础、内科护理学、外科护理学、妇产科护理学、五官科护理学、精神病护理学、急重症护理学、康复护理学、儿科护理学、营养与膳食、护理伦理学、护理管理学、护理心理学。
四、招生对象、学制
(一)招生对象:初中毕业生。
(二)学制:五年。
五、考核及成绩记载 (一)必修课的考核分考试及考查两类,成绩以百分制记分,平时成绩原则上占30%,期末卷面成绩占70%。 (二)选修课以考查为主,成绩以百分制记分,成绩及格计相应学分。 (三)劳动课、军训课、社会实践课实行考查,按合格或不合格报成绩。 (四)毕业综合考试:实习结束后进行毕业综合考试,考试由理论综合考和临床技能与操作考核组成,理论综合考占60%:内容为内科(占35%),外科(占35%),妇产科(占15%),儿科(占15%),成绩以百分制记;临床技能与操作考核占40%,两次考核成绩作为一门考试课登记。 (五)有实验、见习的课程,必须按要求完成。凡没有做实验、见习,或实验、见习不及格者,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。 (六)学生参加课外学术活动公开发表论文1篇计1学分,学术竞赛获奖者计1学分,所获学分计入选修课学分。 (七)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计算机技能、普通话技能、驾驶技能、心理咨询师、美容师等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培训,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,分别计1学分,所获学分计入选修课学分。 六、毕业 学生修满学习年限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达到毕业学分要求,英语、计算机应用、体育等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标准,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,准予毕业,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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